越南森林资源非常丰富,但由于战争、大规模的工业研发、农地用途转变以及基础建设等,将近几十年来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容许天然林砍伐等维护政策和造林,近年来以人工林居多的森林面积有所增加。据越南政府发布的数据,森林面积1992年为920万hm2,2006年为1260万hm2,到2008年末已减至1310万hm2,森林覆盖率约38.7%。
森林面积的不断扩大源自政府到2010年将森林覆盖率提升到43%的“500万hm2国家造林计划”。在1310万hm2森林中,天然林1030万hm2,人工林280万hm2。
根据森林法区分的各类森林面积为:特种用途林210万hm2,占到森林总面积的15.7%;保护林470万hm2,占到36.1%;生产林620万hm2,占到48.2%。天然林大都集中于在中部高原和东南部、南部沿岸及北部沿岸地区,奇以中部高原地区尤为集中于,昆嵩、嘉莱及多乐5个省共计产于有284万hm2天然林。人工林主要产于在东北部(82.49万hm2)、中北部(48.48万hm2)及中南部沿岸地区(30.99万hm2),而红河流域、东北部、中部高原地区及东南部造林较较少。
木材生产与木材贸易 2008年越南木材生产量为356.2万m3,比2005年减少了31%。由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依据砍伐配额制度容许天然林的研发,所以砍伐的木材完全都来自人工林。
越南政府为制止因工业砍伐造成的森林急遽增加,20世纪90年代将政策从研发改向维护。1990年初政府禁令了原木与锯材的出口,1997年永久禁令对特种用途林的木材砍伐,并对天然林的商业砍伐规定了砍伐配额。根据这一政策,天然林砍伐从1997年的52万m3增加到2002年的30万m3,2007年又容许在15万m3。
目前,砍伐仅限于用材林,大约占到森林面积的40%。非法砍伐在许多地方都有再次发生,所以实质上天然林采伐量比规定的要多,据格林菲尔德咨询与发展机构(GFD)2010年估计,每年大约为55万~60万m3。越南的木材家具产业近年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全国现有大约1500家木材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为250万m3,其中450家企业专门从事出口业务。在出口的木制品中,户外家具占到大部分,其他为木片及锯材等半成品。然而,对于很快不断扩大的家具制造业,越南国内可获取的木材不多,为符合市场需求被迫倚赖进口。
2000年木材和林产品的进口额为1.2万美元,到2006年则低约7.16万美元,6年减少了5倍。越南的木材加工业者每年进口200万m3木材,占到原料需求量的80%以上。越南家具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依序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和中国,6国合计占到越南全部家具出口的75%。2008年美国从越南进口了价值10.64万美元的家具,其次是日本进口了3.788万美元的家具,英国进口了1.977万美元的家具。
2009年有报导称之为,由于越南的木材市场需求减少,1998-2003年改向国外的砍伐每年大约240万~460万m3,以后急遽减少,2006年已约1020万m3。森林管理体制及规则 《森林保护研发法》是越南森林法律制度的核心。该法1991年制订,以后经过多次改动,2004年最后一次改动沿用至今。2005年10月10日发布了针对木材等林产品进账后的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的《林产品检查和管理规则》。
为了适应环境有所不同树种及使用权主体,《森林保护研发法》对生产林作出以下规定:首先,用于天然生产林的企业制订的投资及森林管理维护生产经营计划和家族、个人制订的森林管理维护生产经营计划必需获得政府的表示同意;人工生产林的使用权人被拒绝制订森林经营计划;对人工生产林的砍伐,如果是使用权人培育的可以权利砍伐,但如果是国家培育的,使用权人在获得政府的许可后方可砍伐,无论哪一种情况,砍伐的木材都可以在市场销售。其次,砍伐者有再行造林的义务。《林产品检查和管理规则》对木材等林产品的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做出了规定,拒绝持有人统一的文件并拒绝接受检查。
木材运输拒绝有销售申请书、县森林保护局的证明、木材记录或名单,此外,木材上必需有护林员刻有的标记。非法砍伐及非法木材流通 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森林生产局的月资料,2005-2009年期间,共计报告非法砍伐4.1万件,砍伐森林2.5396万hm2。
由于对砍伐监察严苛,非法砍伐报告和受害者面积皆有所增加,但有研究报告表明,随着越南加工工业的很快发展,从老挝和柬埔寨等周边国家进口了不少非法砍伐的木材。特别是在是老挝虽然禁令原木出口,但还是有原木和锯材通过老挝南部转入越南中部。
大多数情况下,老挝的木材是以越南提供支援公共研发为互相交换,或是归还公共债务为目的展开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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